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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403-00028 主题分类: 2024年,其他
组配分类: 上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4-03-13 16:56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4-03-13 16:56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 号:
词: 往来港澳 个人游 个人旅游签注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在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13 16:56 来源:国家移民管理局官网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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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1号

     

    近日,国务院批准增加陕西省西安市、山东省青岛市为内地赴港澳“个人游”城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决定自2024年3月6日起,在西安市、青岛市为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往来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西安市、青岛市户籍居民以及居住证持有人可以在西安市、青岛市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人工窗口,或设在人工窗口的智能签注设备提交申请,自行选择办理“个人旅游签注”或者“团队旅游签注”,免予提交申请事由材料。“个人旅游签注”包括:赴香港3个月一次签注、3个月二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1年二次签注;赴澳门3个月一次签注、1年一次签注。签注持有人每次可以在香港或者澳门逗留不超过7天。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管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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