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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105-00099 主题分类: 2021年,交通管理,其他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1-05-11 11:50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1-05-11 11:50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1-05-11 11:50 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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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

115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张飞等10名代表:

您们在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加强我省驾培行业培训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相关背景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私家车进入千家万户成为了代步工具,人民群众对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的需求也成几何级数增长。据统计,截至今年3月份,我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500万余辆,比去年同期增加73万余辆;机动车驾驶人为1724万余人,其中汽车驾驶人1648万余人,汽车驾驶人比去年同期增加98万余人。

二、驾驶培训考试改革和“放管服”改革总体情况

省交通运输厅是全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管理,指导督促驾驶培训机构严格落实部颁教学大纲,培养驾驶学员的安全意识和文明驾驶习惯,从而提高学员的社会责任感。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主要负责全省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指导督促全省公安交管部门加强对辖区考场的监督管理和督导检查,严把考试准入关,提高驾驶人员的驾驶技能的安全文明意识。

为进一步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工作服务管理水平,推进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201612月,经省政府同意,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实行驾驶人分类教育培训、实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实行自主约考、开放驾驶培训市场、强化驾驶培训机构培训责任、严格执行考试评判规定、健全驾驶培训监督机制等一系列措施,进一步严格培训质量、严把考试关口、严守考试标准,不断提高培训考试质量,提升广大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文明素质,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全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根据省公安厅和公安部交管局的工作部署,勇于担当、凝心聚力、统筹谋划、锐意改革,扎实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向纵深发展。2018年以来,陆续推出了70项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实现公安交管业务异地办”“就近办”“网上办”“自助办,让更多群众企业享受到惠民利企实效。其中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考试全过程无纸化、考试过程全部电子化、待考区智能化封闭管理等措施,严格规范考试程序,严格考生身份认证,限制非考试人员进入待考区,有效杜绝替考、非法中介等现象。

三、严格外地人专赴我省申领AB类驾驶证情况

为严格规范外省人专赴我省或省内异地申领驾驶证,避免形成考试“洼地”效应,20209月,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外地人专赴我省申领驾驶证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20233号),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时要严格规范外地人身份审核,外省人在我省申领驾驶证,必须提供在我省任一地办理的居住证方予受理,并未完全禁止外省人到我省申领办理驾驶证。对于经审核确认确系在当地务工、经商、求学的群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及时受理申请20201月至9月,全省核发AB类驾驶证外地人员(包括外省和省内异地)占比为56.38%20209月至今,全省核发AB类驾驶证外地人员占比为47.31%,其中外省人员占比从40%下降至32%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省公安厅将进一步加强“放管服”改革落实督导、强化精细化管理,不断提高放管服改革的广度和深度,纵深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落地落实,切实做到放管结合、放管并重,做到业务放到位、监管跟到位,确保改革措施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联系电话:0551-62801534

 

 

                         安徽省公安厅

                        2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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