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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104-00074 主题分类: 2021年,法制监督,其他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21-04-08 10:44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1-04-08 10:44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第018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四次会第0185号提案会办意见的函

发布时间:2021-04-08 10:44 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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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

现就民建省委会常委、宿州市委会主委,宿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孟广实提出的《民营企业法治保障和营商环境研究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一、省公安厅工作开展

(一)完善制度体系,从严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和审核工作。自《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省实施办法施行以来,在省人大及省司法厅的指导下,省公安厅及时对本单位牵头执行的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全面开展专项清理,确保已制定文件符合优化营商环境原则精神。同时,将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公平竞争作为规范性文件审核的重要内容,要求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文件,不得提交集体审议,确保新增文件符合规定。

(三)加强司法保障,从严从快打击涉企违法犯罪案件。近年来,涉及企业的经济犯罪持续高发,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打击经济犯罪职能作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坚持“快立快破,追赃挽损”原则,开展打击经济犯罪云端行动,取得显著成效。2020年,全省公安机关加强警企协作,共立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串通投标等侵害企业财产以及扰乱经济秩序犯罪案件913起,破案69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32名,挽回经济损失5.1亿元,有力保护了企业及企业家财产安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共立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148起,破案10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1名,捣毁制假售假窝点129处,缴获假冒伪劣商品230万件,涉案价值8900万元,有效优化了营商环境。

(三)规范涉企执法,加强对省级公安权责管理和监督。一是持续推进权责清单制度和动态调整制度。按照省政府要求,主动协调省委编办等单位每年对公安厅省级权责清单事项进行调整,明确廉政风险点和监督问责情形,完善保障制度措施,并及时在门户网站公示,制定出台《安徽省公安厅政府权力运行监管细则》,保障各项权力规范运行。二是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按照“权责一致”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的原则,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常态化,逐项落实具体责任事项、监管主体、监管措施和监管责任,印发《全省公安机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完善“一单两库一细则”和定向抽查计划,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查处结果,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三是推动跨部门联合检查。会同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下发通知,推动从职能部门“单打独斗”转变为综合监管,努力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二、下一步拟开展工作

(一)继续完善制度体系。在前期整体规范性文件摸排清理工作的基础上,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公平竞争、管控行政处罚等方面继续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对不适宜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或废止。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新出台的政策措施、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工作,切实为创造公平、高效的营商环境提供法制保障。

(二)扎实履行打击职能。聚焦主责主业,以开展“守护平安”系列为载体,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严打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突出的“盗抢骗”犯罪,不断净化经济市场和社会治安环境。

(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根据上级有关部署,积极推动证照分离、告知承诺制等简政放权措施落地;对已出台便民措施,加强督导检查,确保落实;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在车驾管、户政管理、出入境管理等方面不断出台便民措施;持续推进网站集约化和内容安全管理,更好地服务决策、服务发展。

(四)建立健全新型政企关系。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健全畅通有效的警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在不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增加市场主体负担前提下,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安徽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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