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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09-00107 主题分类: 2020年,其他
组配分类: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9-26 17:56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09-26 17:56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限制外地来皖申领AB类驾驶证驾培机构面临倒闭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限制外地来皖申领AB类驾驶证驾培机构面临倒闭

发布时间:2020-09-26 17:56 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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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4日,安徽省公安厅下发《关于严格规范外地人专赴我省申领驾驶证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20﹞233号),明确要求“非对因务工、经商和求学等原因”来我省申领A、B类驾驶证不予受理。此举造成各驾培机构损失巨大,相关从业人员失去生活来源。近年来,我省驾培行业取得了良好的发展,特别是六安、淮南、蚌埠等地市,通过几代的车管所领导和干警的共同努力,形成了“学车环境好、服务态度优、教练素质佳、培训质量高”的信誉和口碑,引来大量外地学员来皖学习、申领驾驶证,带动了当地第三产业快速发展和大量就业岗位,带动了很多贫困户就业和脱贫。省公安厅领导应思考如何在争先晋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上做文章,而不是急于摔包袱、推责任、卸担子,不能靠猜测(驾培行业违规培训)来决断、不能靠怀疑(被驾训机构不规范行为“绑架”)做决策、不能靠假设(给驾驶证后续管理埋下安全隐患)作决定。各类驾培机构当然需要进一步严格工作规范和考证流程,杜绝各项违规行为。省公安厅作决定时不应有地域类歧视或选择,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否则投资巨大的驾培机构必将破产,业主血本无归,相关从业人员失去生活来源,造成极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恳请省公安厅领导勇于直面矛盾,敢于承担责任,主动担当作为,切实落实中央“六稳”“六保”和“放管服”精神,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上,敬请于百忙之中给予关注。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书记留言,反映“限制外地来皖申领AB类驾驶证驾培机构面临倒闭”问题,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交警总队认真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各级公安交管部门严格规范、依法依规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并大力推进落实公安交管“放管服”各项改革措施,目前已实行小型汽车驾驶证“一证通考”,异地分科目考试、简单业务“一证即办”,普通业务“一窗通办”等便民利民措施,极大方便群众申领和使用驾驶证。

为规范异地申领驾驶证工作,保障在我省务工、经商、求学的外地人合法权益,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在户籍地以外居住的内地居民的身份证明,是《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以及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明”和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10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的通知》(公交管〔2019187号)要求,“对跨省(区)异地申领的,在办理现所在省任一地居住证后,可以直接在全省范围内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规定,审核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公安机关核发的居住证,结合《安徽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第244号令)第十一条“流动人口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满6个月,或者符合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领居住证”、第二十二条“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下列便利:(三)机动车登记;(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规定,今年94日,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外地人专赴我省申领驾驶证工作的通知》(皖公交管〔2020233 ),要求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在受理时要严格规范外地人身份审核,外地人在我省申领驾驶证,必须提供在我省任一地办理的居住证方予受理,此举是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安部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不是简单“一刀切”,完全禁止外地人到我省申领办理驾驶证。对于经审核确认确系在当地务工、经商、求学的群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会及时受理申请,对不符合在当地申领驾驶证条件的群众,也会耐心做好解释工作。

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是一项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任务艰巨,但改革却不能一放了之、放任不管,而要放管结合、放管并重,我省公安机关及公安交管部门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积极回应群众所思所盼,把部、省有关“放管服”的部署要求贯彻好、执行好,结合实际把各项惠民措施落地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全省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联系。

联系人:陈警官   联系电话:0551-62801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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