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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07-00037 主题分类: 2020年,其他
组配分类: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 发文日期: 2020-07-03 17:40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07-03 17:40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投诉散养恶狗的问题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投诉散养恶狗的问题

发布时间:2020-07-03 17:40 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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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省委书记您好!我们是瑶海区车站街道琅琊山路与金孔路交口红旗村8和10栋三十多户居民,联名投诉10栋1**室散养恶狗的问题!去年开始我们陆续多次报警并打市长热线反映该户不管理狗,任由该白色恶狗白天黑夜疯狂扑人、长时间乱吼的问题。因为散养,该白色狗还引来一只黄色和另外一只白色流浪狗。自疫情以来,三只恶狗每晚凌晨两点至五点,始终乱窜于8栋和10栋楼下,不停吼叫,严重影响居民生活。警察也几次上门规劝10栋1**室的户主,但没有丝毫作用。大家对警察几次办案过程也有些失望,对于警局无法收养流浪狗的解释也很无奈,具体不描述了,小区老人和小孩居多,为什么非要等散养的恶狗咬伤咬死了人才能得到重视,我们实在是走投无路才找书记反映问题,恳请书记,赶紧替百姓解决这一难题,还大家一个安全宁静的生活环境。谢谢书记!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书记留言,反映合肥市瑶海区一居民散养恶狗问题,省公安厅高度重视,要求治安总队认真调查,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督促合肥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人员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7月1日,民警进行现场核查,发现合肥市瑶海区琅琊山路与金孔路交口红旗村10栋104室业主李某某确实存在饲养超过一只犬、未办理犬牌等行为。根据2020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合肥市公安局胜利路派出所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并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7日内整改完毕。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如当事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将督促合肥市公安局按照《合肥市养犬管理条例》的规定予以处罚。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城市养犬行为,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良好社会秩序,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社会氛围,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公安厅会同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专门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对加强养犬管理专项立法、开展城市养犬专项整治、加强依法文明养犬宣传教育等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着力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统一高效的城市养犬工作格局,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目前,合肥等市已经出台犬类管理地方性法规或规章,为城市养犬工作实施全覆盖、全流程、闭环式管理提供法制保障。

下一步,省公安厅将督促各地公安机关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养犬管理执法力度,依法查处违法违规饲养大型犬、烈性犬以及犬只伤人、干扰他人正常生活、驱使犬只恐吓、伤害他人等行为,及时捕捉流浪犬、无主犬,并进行收容收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安全和健康。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省公安厅治安总队联系。

联系人:纪警官   联系电话:0551-6280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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