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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10-00012 主题分类: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文日期: 2020-10-12 16:57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10-12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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称: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号:
词: 公安 人大 建议 报告 是否有效: 有效

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0-10-12 16:57 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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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公安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

省公安厅始终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沟通协调,努力促进成果转化,将建议办理作为推动和改进公安工作的有力抓手。2020年,我厅共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43(其中主办13件,会办30),按时办复率、代表满意率均达到100%。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办理责任

人大代表建议承载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我厅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完善办理制度,构建科学合理的办理程序,提高建议办理水平。

一是明确领导责任。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纳入厅党委的重要议事议程,建立由厅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厅领导抓落实,厅办公室负责协调、督办,相关部门处室领导具体负责,承办人员专门负责的五级责任制,形成了从厅主要领导到具体承办人员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办理工作,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切实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做好建议办理工作,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把建议办理与加强改进公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建议办理提升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水平。

二是及时催办督办。代表建议交办后,分管厅领导第一时间召开由相关单位负责人和具体承办人参加的交办会议,研究部署建议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及办理时限。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由厅办公室牵头协调,将办理工作纳入催办督办范畴,及时跟踪了解建议办理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主动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确保建议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并取得代表的认可和满意。

三是严格审核把关。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实行四级审核把关制,由承办单位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办理意见,承办单位负责人对答复意见进行初审,法制部门进行法律政策审核,厅办公室进行复审,再报分管厅领导审签,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答复意见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工作措施贴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针对一些问题复杂、办理难度较大的代表建议,由承办部门分管厅领导亲自参与办理工作。

二、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办理质量

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坚持不沟通不办理、不满意不答复的原则,加强与人大代表、相关部门和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的沟通协调,不断提高建议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一是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把握办理前、办理中、答复前、答复后四个关键节点,主动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联系,通过电话联系、登门拜访、组织调研、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面对面与人大代表进行交流,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准确把握代表的意图和要求,有针对性地予以答复,做到有的放矢。如针对刘永刚代表提出的《关于电信诈骗的犯罪趋势及策略》(614号),我厅派员赶赴淮北市人民医院,与省人大代表刘永刚副院长见面座谈,会上,我厅工作人员将答复意见向刘永刚副院长进行了专门汇报,并通报了全省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目前的形势、取得的成绩及下步工作。刘永刚代表对建议答复意见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公安机关对办理建议工作高度重视、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并表示将继续关心支持公安工作。

二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代表建议的提出往往涉及到多个部门的工作,需要各单位共同合作、协同办理。对于我厅主办的建议,在答复前积极征求协办部门的意见;对于我厅协办的建议,主动对接主办部门,第一时间反馈答复意见,并积极听取主办部门的建议,及时对答复意见予以补充完善。代表建议答复办结后,继续与各相关部门加强联系,确保建议对策落实到位。

三是加强与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注重加强与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的联系沟通,定期反馈办理进程、存在的问题和取得的成效,及时了解上级部门的最新要求,共同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积极争取上级部门的支持,提升我厅代表建议办理效能。

三、积极采纳落实,增强办理实效

我厅始终坚持把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公安工作能力水平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中,紧紧围绕中心工作,按照政策法规相关要求,积极采纳落实合理化建议。2020年,省公安厅A类办复意见3个,占比6.9%B类办复意见40个,占比93.1%

一是对代表建议分类处理。对于代表所提出的建议,符合政策规定和法律要求的,应当予以解决并且具备解决条件的,立即组织落实予以解决;对于所提建议因条件限制暂时无法解决的,列入计划,逐步予以解决;对于当前确实无法解决的问题,我厅相关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向代表耐心讲解国家法律和相关专业知识,把不采纳建议的理由讲清楚、讲充分。

二是积极采纳合理化建议。积极采纳代表建议中对公安工作具有前瞻性、建设性的相关内容,将建议转化为推动公安机关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强大动力,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工作,推动社会治理创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

近年来,我厅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与省人大常委会的要求、人大代表的意愿、人民群众的期盼仍有差距,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建设,力争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做到让省人大常委会满意、让人大代表满意、让人民群众满意。

 

安徽省公安厅

2020929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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