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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08-00015 主题分类: 2020年,其他
组配分类: 工作动态 发文日期: 2020-08-07 15:15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08-07 15:15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称: 池州交警严处重罚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 号:
词: 交警 是否有效: 有效

池州交警严处重罚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

发布时间:2020-08-07 15:15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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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今年6月以来,池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对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加装遮阳篷的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整治,在广大市民的支持配合下,市区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主、摩托车主都主动拆除了遮阳篷,但还有少数驾驶人抱着侥幸心理顶“篷”驾车。7月起,自整治进入巩固提升阶段,池州交警始终保持严管高压态势,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拆除一起。
8月5日上午9点20分,在池州市区南门转盘远东国际广场路口,一辆加装了“神器”的电动自行车被交警支队一大队二中队民警查获。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辆电动自行车上有一个活动的支架,该驾驶人说他是在网上购买的简易电动车支架,路上没有看到交警,他就打开支架,撑起防晒伞;一看到交警,就迅速收起来,和交警玩起“躲猫猫”的游戏,没想到今天被逮到了。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依法对其予以50元的罚款,责令现场拆除恢复原状。
当日上午9点40分左右,民警依法查获一辆加装遮阳篷的电动自行车,该驾驶人自称一直在外地,昨晚才回池州,来不及拆除遮阳篷。不住在池州不是电动车加装遮阳篷的理由,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予以50元的罚款,责令现场拆除恢复原状。
据悉,整治以来,池州交警共查处各类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4050起,其中查处加装遮阳篷违法行为965起。
在此,池州交警温馨提醒广大市民: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加装遮阳篷是交通违法行为,必须予以拆除。高温酷暑、烈日炎炎,请广大市民自觉拆除遮阳篷,戴好安全头盔,开车系好安全带,做好防晒措施,自觉抵制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 中国警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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