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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03-00110 主题分类: 2020年,其他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0-03-20 11:25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03-20 11:25
生效日期: 2020-03-20 11:25:58 废止时间:
称: 男子行车与人起纠纷报警民警调处发现其系酒驾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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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行车与人起纠纷报警民警调处发现其系酒驾

发布时间:2020-03-20 11:25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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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18日凌晨3时40分许,桐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人员接到110指令,称龙眠派出所在龙眠东路工商银行附近处理一起纠纷时,发现一名男子有酒驾嫌疑,大队值班人员接到指令后立即赶到案发现场。

  交警到现场后,派出所处警民警介绍到,他们在处置纠纷警情过程中,发现报警男子身上散发着一股酒味,有酒后驾驶嫌疑,于是通知交警队过来处理。随后,交警对现场报警男子进行了询问,经询问得知,该男子姓张,17日晚上12时左右和几个朋友在一起吃夜宵喝了几瓶啤酒,18日3时左右独自驾驶汽车行驶到事发路段时,与一辆停在辅道的车子里的两个人发生了纠纷,对方把他给咬了,于是他就打电话到派出所报警。交警在了解相关情况后,现场用呼气式酒精测试仪对张某进行了酒精检测,酒精测试仪显示该男子酒精含量为16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交警随后将张某带到桐城市人民医院抽血,待送往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酒精含量检测。

  目前,张某与他人纠纷和酒驾分别由派出所和交警队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桐城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徽目前新冠肺炎病例虽连续多日零确诊,但不代表零风险,在疫情防控关键时期还要继续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更不要酒后驾车,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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