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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2004-00063 主题分类: 2020年,其他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文日期: 2020-04-20 10:46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20-04-20 10:46
生效日期: 2020-04-20 10:46:36 废止时间:
称: 男子肇事逃逸还制造单方事故掩盖事实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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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肇事逃逸还制造单方事故掩盖事实

发布时间:2020-04-20 10:46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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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驾车撞人后逃逸,为掩盖事实,还故意制造了一起单方事故,但终究逃不过办案民警的“火眼金睛”。

  4月10日晚21时许,交警包河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合肥市包河区花园大道与河南路交口附近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有人被撞伤倒地,肇事司机已逃离现场。

  交警包河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汤本祥告诉记者,到达现场后,民警在现场只看到一摊血迹,还有一只伤者左脚的鞋子横在马路中间,肇事者不见踪影。

  民警调取该路段监控,通过研判分析,发现一辆号牌为皖AK***L号的小轿车有重大嫌疑;同时民警发现,在当晚23时左右,该车报警称在太原路发生了一起单方事故。

  一边是有重大嫌疑,另一边却主动报警,男子的行为引起了民警的高度重视。于次日在一家4S店内查获该嫌疑车辆,便立即通知嫌疑人李某到大队接受案件调查。

  在接受交警调查时,李某起初对于自己肇事逃逸的违法事实一口否认,并试图虚构发生一场单方事故掩盖事实,可在大量的证据面前不能自圆其说,最终对自己肇事逃逸行为供认不讳。

  据李某交代,当晚在发现自己撞人后,看周围空旷无人,心存侥幸便驾车逃离现场。而为了掩人耳目,李某在行驶至太原路时,报假警称发生单方事故,并立即驱车到4S店修理车辆,没想到这么快便被交警部门追查到,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目前,伤者仍在医院救治,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来源:合肥市公安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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