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省公安厅 > 建议提案办理 >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
号: 002986432/201811-00111 主题分类: 2018年,其他
组配分类: 人民网网友留言办理 发文日期: 2018-11-21 14:48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18-11-21 14:48
生效日期: 2018-11-21 14:48:02 废止时间:
称: 希望领导整治下安徽交通环境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希望领导整治下安徽交通环境

发布时间:2018-11-21 14:48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视力保护色:
亲爱的领导您好,我是北京车主,安徽人我于2018年5月20号去马仁奇峰游玩路过铜陵长江大桥被拍违章说我超速50%我查看了下拍照情况,我当时时速90KM,因为走的高速我开的120KM,导航提示到了长江大桥我自然就减速了,限速牌很不起眼根本看不到,就算看到高速上120KM突然降低60KM需要时间的,而且很大的安全隐患容易翻车也容易被后车追尾,我希望领导重视这个事情,高速让大家顺畅通过的道路,并非一些地方政府敛财的途径,现在我都不敢走铜陵那段高速,造成心理阴影了,山东现在做的很好自己问题自己整改了,没有拖推,希望政府重视安徽交通环境,


尊敬的网友:您好!
    您在人民网上给书记留言,反映“希望领导整治下安徽交通环境”的问题,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度重视,要求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认真调查(办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1、经查,G3京台高速花园收费站至铜陵长江大桥路段为混合路段,时有两轮摩托车、低速货车驶入该路段,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在2016年于1166公里、1173公里750米、1174公里520米处,分别设置了限速100、限速80、限速60的警示标牌,提醒过往车辆减速慢行,并于1174公里720米京台高速、S103省道、铜陵长江大桥汇集点处设置了一组抓拍设备,对超速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处罚。综上,从下高速到铜陵长江大桥60km/h限速测速点有15km的距离,且沿途设置了限速100、限速80、限速60的警示标牌,并非120km/h突然降低至60km/h。
    2、经现场查看,所有标志、标牌的设置符合国家规范,清晰且有效。超速抓拍设备经过安徽省计量科学研究院鉴定,符合国家规范,抓拍照片符合《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图像取证技术规范》。
    3、因G3高速公路与S103省道在该路段同时汇入铜陵长江大桥,以往几年,因车速过快,多次发生亡人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了不同程度损害,设置抓拍设备后,交通事故大幅下降,至今未发生人员死亡交通事故。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马警官联系。联系电话:0562-2188021
解读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