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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1909-00155 主题分类: 2019年,其他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19-03-29 17:13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19-03-29 17:13
生效日期: 2019-03-29 17:13:40 废止时间:
称: 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36号提案的答复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636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3-29 17:13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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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

  我单位对省政协黄敏委员关于构建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长效机制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根据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校外培训机构管理难的问题,为强化社会面安全管理,先期谋划,主动管理,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了摸底,开展了风险评估,并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督促并指导校外培训机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做好服务和管理工作。

  一是各地公安基层派出所将校外培训机构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内容纳入全省公安开展的“守护平安”系列行动内容,加强日常治安管理。同时,各地消防监督干部与各警种和公安派出所民警混合编组,联合开展检查。

  二是组织公安、消防官兵重点对辖区校外培训机构逐一调查摸底,逐一建立档案,逐家(片)评估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程度及危害,有针对性地开展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防火常识培训,切实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三是各地公安交警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工作;治安和刑侦部门加强查处扰乱校外培训机构秩序,侵害工作人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机关各个职能部门多管齐下,严格管理,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管理混乱的校外培训机构,坚决予以查封。

  下一步,我厅将结合全省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规范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监管,指导各地配合教育、民政等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监督检查和消防宣传培训,重点检查用火用电用气安全,消防设施、器材配备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督促依法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提高从业人员及学生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依法严厉查处扰乱校外培训机构秩序,侵害工作人员、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等案件,切实维护校外托管机构治安秩序。

  办复类别:A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电话:0551-62801613

  安徽省公安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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