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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002986432/201909-00072 主题分类: 2019年,其他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文日期: 2019-03-29 08:38
发文机构: 省公安厅 生成日期: 2019-03-29 08:38
生效日期: 2019-03-29 08:38:42 废止时间:
称: 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的答复 号:
词: 是否有效: 有效

对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0048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3-29 08:38 来源:安徽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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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交通运输厅:

  我单位对省政协骆毅委员关于为公交车司机增设安全防护装置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省公安厅高度重视公交车安全问题,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同志多次就“强化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保护公交车司乘人员合法权益,依法严打侵害司乘人员人身权利违法犯罪活动”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为贯彻落实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省公安厅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下发通知通报,部署进一步强化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特别是保护驾驶员合法权益,严打违法犯罪活动,全力保障公共交通和群众出行安全。2018年以来先后查处合肥、阜阳、安庆市多起殴打驾驶员和抢夺方向盘案件。对社会影响大、性质恶劣的重大案件,省公安厅坚持挂牌督办,确定专人负责,定期督导调度,落实跟踪盯办,确保案件快侦快破。同时适时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典型案件,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

  今年1月9日至10日,公安部在北京召开全国公安机关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部署强调全力推动六项防范措施:一是全面推进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配备安装;二是严格落实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与管理;三是大力加强公交车安全防范新技术建设应用;四是严厉打击危害驾乘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五是切实提升公交车司乘人员防范处置能力水平;六是加强防范教育、群防群治、警示宣传。对此,1月19日,副省长、公安厅厅长李建中批示要求,全力推动落实,坚决消除隐患,全力维护公交安全。为深入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李建中副省长批示要求,切实加强我省公交车安全防范工作,目前我厅已专文请示省委政法委,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建议,推动有关工作落实。

  下一步,我厅将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细化部署要求,实化目标任务,全力推动措施落实,确保我省公共交通持续安全稳定。一是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加强公交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实施方案》(皖安〔2019〕1号)有关要求,主动联系对接交通运输和应急管理部门,协调推动尽快落实我省公交车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安装和公交车乘务管理人员(安全员)配备,指导加强对公交车驾驶员业务知识技能和应急处置培训。加强督导检查,全力查治隐患,督促运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内部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学习借鉴有关城市有效经验做法,推广使用公交车一键式报警、易燃挥发物监测等新技术,做到提前预警防范、快速有效处置。二是贯彻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确保准确认定违法行为性质,依法实施打击。指导运营企业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形式以及短视频等新媒体,加强对《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中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相关条款的宣传,适时曝光一批侵扰公交车驾驶员安全驾驶处罚典型案件,切实教育警示公众、震慑遏制犯罪。三是按照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的有关指导意见,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加强对抢夺方向盘、携带易燃品上车等干扰公交车驾驶员正常行驶和危害公共安全等行为的查处,加大案件侦办力度,依法从严惩处,充分发挥刑罚的震慑、教育作用,预防、减少妨害安全驾驶不法行为发生。挂牌督办一批干扰公交车驾驶员正常行驶的刑事案件,确保处罚一批,警示一片。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安徽省公安厅治安总队

  联系电话:0551-62801890

  安徽省公安厅

  2019年3月19日

  抄送:省政府督查室、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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