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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曾因酒驾、醉驾三次被处罚 胆大包天 再次醉酒上路被查处

发布时间:2021-09-26 15:34 新闻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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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安徽濉溪却有这样一位男子,曾因饮酒驾驶、醉酒驾驶三次被处罚,其不但没有从中吸取教训竟然不知悔改再次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

2021年9月23日下午,安徽濉溪交警在辖区濉河路路口组织开展酒驾行动,15时15分,一辆皖FL2***白色小型轿车向检查点驶来时,车辆忽然停滞,后又启动慢悠悠驶来,民警发现该驾驶人有饮酒嫌疑,当即示意该驾驶员停车接受检查。民警对其进行询问是否有驾驶证时,该驾驶人含糊不清,让其报出自己姓名时,驾驶人更是答非所问。在检测过程中,民警对其用酒精检测仪呼气检测多次未果,驾驶员称自己对呼气式酒精检测“不懂”, 通过民警向其详细讲解呼气使用方法后,该驾驶员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结果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民警立即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随后带至大队做进一步调查。

在民警对其信息进一步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驾驶证为吊销状态,通过详细查询后民警被惊到,原来驾驶人李某曾在2015年7月因饮酒驾驶被淮北市交警支队四大队处罚过,2017年10月因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被濉溪交警处罚过;李某因2017年醉酒后驾驶营运车驾驶证被吊销并禁驾十年; 2020年1月因再次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濉溪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两个半月。现在处于无证状态下第四次因饮酒开车被查获,本该“轻车熟路”的配合过程,却谎称自己不懂。

2021年9月26日经安徽司法鉴定所鉴定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74 mg/100mL静脉血,属醉酒驾驶。李某本该从中吸取教训安分守法,竟然不知悔改再次醉酒后驾驶车辆上路行驶,其置本人及他人安全于不顾、蔑视法律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目前案件在进一步办理中。(郭爱芹 余玮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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