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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了70个足球场面积的林木,2人判刑!这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破了

发布时间:2021-01-05 16:00 新闻来源:省公安厅 点击率: 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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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日,石台县公安局侦破的一起特大滥伐林木案经法院审理判决生效,两名滥伐林木达1250余立方米的被告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

皖南石台县山清水秀,风光秀美,森林资源丰富,旅游是当地百姓的重要收入来源,保护绿水青山就是守住了百姓的金山银山。然而,有人为了一己私利,竟打起了山场林木的歪主意。近日,石台县公安局历经半年侦查,成功侦破了这起涉案林木达1250余立方米特大滥伐林木案,这也是安徽省近10年来破获的最大一起滥伐林木案。


2020年4月份,石台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到上级线索,在石台县仁里镇同心村和永丰村的沙子坑山场有人滥伐林木。接到线索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案发地点进行勘察。

办案民警发现,整个山场砍伐的树木是杉树,槠树,少量枫香等阔叶树,砍伐的面积超过780亩,大致相当于70个足球场那么大面积。经第三方鉴定,砍伐的林木蓄积数量超过1000立方米。法律规定,滥伐林木达50立方米即为重大案件。然而,在这起案件中,滥伐的林木超过了1000立方米,实属罕见!

犯罪嫌疑人“一刀光”式大面积地滥伐林木,不仅破坏了森林植被,破坏了野生动物的生存环境,增加了林场病虫害的风险,还造成了山场水土流失。当地村民表示,这片山场原本土壤就比较贫瘠,以前生长的是枫香等阔叶林木,后来经过嫌疑人一刀光式的砍伐,现在水土流失非常严重,至今过了七八年,山场还没有恢复原来的样子。

经过走访调查,办案民警得知滥伐林木的犯罪嫌疑人为石台县大演乡居民陈某某和杨某某,两人在石台县经营着一家木材加工厂。2012年,两人流转了仁里镇沙子坑山场后,就开始雇人在山场内滥伐林木。砍伐前,他们到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了600立方米的《林木采伐许可证》。然后,他们把山场林木一刀光砍伐,直接出售或加工成半成品出售获利。砍伐总量达到1600余立方米,扣除《林木采伐许可证》许可的数量,他们超计划采伐的数量也达到1000余立方米。

案件侦办之初,两名犯罪嫌疑人并不配合调查。由于这起案件发生时间较早,整个山场面积太大,最早采伐的林地已经过了七、八年的时间,山上杂草丛生,砍伐林木后留在山上的树桩已经腐烂,很多证据随着时间的流逝而渐渐消失,这都给民警固定证据带来了不小的困难。走访过程中,一些关键证人因为和嫌疑人有“沾亲带故”的关系,不愿意去作证。这些,都给办案民警带来了极大压力。


面对山场面积大、山上取证难、案发时间长、重要证据消失、嫌疑人不配合、关键证人不愿作证等诸多困难,石台县公安局迎难而上,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先后8次深入山场,检测样园100多个,走访50余名知情人,最终成功固定陈某某、杨某某两人的犯罪证据。

2020年12月17号,石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陈某某、杨某某两人滥伐林木的犯罪事实作出判决: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犯滥伐林木罪、强迫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7个月,并处罚金28万元;杨某某犯滥伐林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3万元。二人违法所得均予以追缴,上缴国库。2021年1月1日,该判决已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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