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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
投诉当涂高速口交警
来信人: 李****
来信时间:2022-03-12 20:27
3月12日上午,自驾外省车辆在当涂高速口下高速,在车主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后,交警仍强制要求车主下车进行登记。但车主去路边棚子里登记的时候,防疫工作人员却表示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的情况下,可以不予登记,直接放行。投诉当涂交警不学习政策业务,不按规定执行政策,给过往车辆造成严重困扰,浪费车主时间,且造成人员聚集,不符合防疫政策。
回复
回复部门:马鞍山市公安局
回复时间:2022-03-15 16:44
尊敬的来信人:您好!
经核实,当涂县公安局交警部门为配合单位,职责为在高速路口将外省车辆拦停,具体政策解释可向马鞍山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综合指挥部门咨询。
已电话向该网民反馈办理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当涂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系电话:0555-672254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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