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重户删除
来信人:
程****
来信时间:2021-12-21 22:32
亲爱的省公安厅:
我原籍安庆市,一直在陕西省就学。2012年考入安徽农业大学就学,毕业一直留在合肥工作,遂于2018年9月11日将户口迁至合肥市包河区包公派出所。但是今年4月份左右,包公派出所给本人打电话告知在安庆市怀宁县也有一个本人户口,属于重户,要删除我在包公派出所的户口。经多方沟通了解,本人在安庆市的户口非本人及当时监护人所上,并且从未使用过。因此申请删除在安庆市的户口,但是户籍派出所一直不同意,坚持要本人删除有就学信息、毕业信息等重要履历的包公派出所户口。作为普通公民,我从未做过违法乱纪之事,实在不能理解为什么要删除我有生活轨迹信息的户口,这会给我的工作生活带来很大的麻烦。
希望能根据实际情况,以事实为依据,删除从未使用的户口,保留包公派出所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