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屯溪公安分局户政中心高度重视,现答复如下:
根据公安部有关身份证管理办法规定,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簿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就近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用证部门和单位应当严格落实居民身份证核查责任。严防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问题发生,不依法履行核查义务致使公民合法权益或公共利益遭受损害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发现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应当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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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安警官 ;联系电话:0559-2330662